1、中心所有业务信息由信息部收集、存贮、发布;
2、信息部须及时、准确、动态收集诸如企业信息、法规信息、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信息、企业诚信、考绩信息、招标动态信息等所有综合信息,经中心主任审查后,动态新增、删除信息库信息,确保信息更新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;
3、外来部门单位使用中心信息,一律经过审批;
4、严禁未经确认、审批甚至虚假信息入库、发布,除价格信息外,所有信息须有信息源(如企业业绩、企业情况、企业考绩、政策法规等)处原件或主管部门文书批件方可入库、发布;
5、严禁未经中心主任批准擅自改变信息库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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